12日晚間,大溪區一名25歲邱姓男子開車時遇到大溪警方攔查。警員發現邱男渾身酒氣且無駕照,便對他實施酒測,其酒測值達0.35MG/L,明顯超標,邱男不斷求饒,警方不予理會,依法處理。
大溪分局表示,12日晚上10點40分左右,警方於員林路三段與瑞福路口攔檢無照的邱男,警員聞到邱男身上散發的酒味,請他熄火並接受酒測。邱男稱自己只是吃燒酒雞,又表示家在不遠處,拜託警員只開他無照駕駛就好,他稱呼警察為「大哥」,並說「拜託不要這樣子啦!我小孩還很小,我下次再注意。我這邊還有一張無照…拜託啦。」
大溪分局指出,警員秉持酒駕零容忍政策,依規定對邱男實施酒測,經酒測值為0.35MG/L,已達公共危險標準,員警依法將邱男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大溪分局呼籲,年節將近,民眾參加尾牙等宴會,若有飲酒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請無飲酒之他人代為駕駛,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酒後駕車肇事已造成無數家庭的破滅及財產損害,警方將持續提升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強度、嚴格執法,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