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56歲的向姓男子因為缺錢花用,竟趁四下無人之際,竊取路邊攤商小貨車上的水果,賤賣變現。1/9被害人向蘆竹警分局大竹派出所報案,經追查發現向男至少犯下5起「水果盜竊案」,警方已通知他到案說明,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蘆竹分局表示,大竹所警方接獲被害人報案隨即展開調查,發現向男從去年12月中便開始「偷水果」,在桃市八德區、桃園區及新北市新莊區、土城區等地犯案,偷走了價值約29,500元的水果。向男趁被害攤商暫時離開時,徒手將貨車上整箱重達26公斤的橘子、蘋果等水菓,搬運到自己的小貨車上,載走後於他處充當攤商低價售出,再把這些錢花光。
蘆竹分局目前擴大追查向男有無另涉他案,也請其他被害人出面指認,同時也希望民眾在停車時,務必緊鎖車窗或加裝防盜鎖具,以免遭到宵小覬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