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45歲張男,108年9月因酒駕遭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期間,竟又於同年12月再次酒駕!桃市交通裁決處對他處9萬元罰鍰,但張男逾期不繳,該案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後經調查得知,張男因前述案件入監服刑中,發現保管金帳戶有1萬2,722元,立即查扣,讓他因酒駕連在監所的保管金都不保,付出慘痛代價。
桃園分署指出,除了執行保管金外,3日也派員至張男戶籍地現場執行,其在場母親表示,兒子酒駕讓她很無奈,多次相勸都沒有用,張男根本沒錢沒財產,一把年紀還靠母親扶養,說著說著不禁潸然淚下。執行人員聽聞張男不僅啃老還酒駕,替母親感到不值,確認屋內的確無可執行之財產後,留下現場執行通知後離去。
桃園分署表示,張男多次酒駕不知悔改,雖然如今正入監服刑,但桃園分數仍全力調查其財產所得並強力執行,彰顯打擊酒駕之決心,也讓他為酒駕付出代價。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