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一名64歲簡姓男子在104年二度酒後騎車,遭裁罰共計9萬元未繳,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查出,簡男是一名公園景觀維護人員,收到通知後仍避繳酒駕罰鍰,因此4日派遣人員赴其工作地現場執行。簡男現場承諾一定繳錢,請求不要扣押工作的薪水。
桃園分署指出,執行人員靠近簡男時,發現他搖搖晃晃的。據簡男自稱,他每天都有喝「一點小酒」的習慣。由於5年內2度酒駕,因此駕照已被吊銷,三年內都不能重考,平時都騎腳踏車上下班,直呼酒駕讓他付出很慘痛的代價。
桃園分署強調,為杜絕酒駕事件發生,貫徹政府強力執行酒駕案件之決心,呼籲民眾切勿酒駕,維護用路人及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收到罰單也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