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防長者重症!5/18起65歲以上經評估快篩陽即給藥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6)日表示,為降低65歲以上具重症風險因子者感染COVID-19後病程發展為重症之風險,於使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經醫師確認研判、達成醫病共識後,由醫師通報確診,並可評估使用Paxlovid抗病毒藥物治療。

8 0516 65歲以上快篩陽非居隔 居檢 自主防疫者Paxlovid開立流程 02
防長者重症!5/18起65歲以上經評估快篩陽即給藥。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說明,為把握及時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時機,自今(2022)年5月18日起,65歲以上長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後,可攜帶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卡就近至醫療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或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經醫師依病人提供之抗原快篩陽性檢驗結果與臨床研判,認定病人高度疑似感染COVID-19且達成醫病共識者,由醫師以健保IC卡上傳COVID-19檢驗結果等方式通報確診,並進行Paxlovid抗病毒藥物(輝瑞口服抗病毒藥)適應症評估,醫師經詳細說明治療效益與副作用,於取得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後,即可開立處方箋。持釋出處方箋者,由親友持前往社區藥局或Paxlovid配賦醫院領取藥品,進行治療。

指揮中心指出,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仍有疑義,則可進行PCR採檢,或於現場,或以視訊方式,於醫事人員監督、指導下再次執行快篩,如仍為陽性結果者,由醫師通報確診,並由醫師進行前述流程評估藥物治療及進行系統通報。

7 0516口服抗病毒藥物說明
口服抗病毒藥物每日領用情形。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取得口服抗病毒藥物後應依醫囑指示服藥,完成完整療程,切勿自行增減藥量或改變使用方式,以免影響治療效果;如出現服藥後不適症狀,應立即聯繫諮詢開立處方之醫療院所、居家照護團隊或各地方政府關懷中心,以及配合指示就醫。

 
           

指揮中心表示,依據國際已發表之隨機對照試驗,以Molnupiravir治療發病5天內之COVID-19門診病患,住院或死亡率下降31%,Paxlovid則下降88%。另考量Molnupiravir的作用機轉為使病毒基因組錯誤累積,可能造成病毒突變,且有胎兒毒性及骨骼與軟骨毒性等副作用,因此於「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 感染臨床處置指引」中,建議本藥品提供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之具重症風險因子(除懷孕外),未使用氧氣且於發病5天內之≧18歲的病人使用。因此該藥品以提供血液透析、以管灌方式進食、思覺失調等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病人為主,不以釋出處方箋方式提供;開立Molnupiravir處方箋之院所需循程序向配賦點申領後,再將藥品提供病人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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