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報載新北市發生情侶分手後男方不滿,進而在女方家惡意縱火事件,近年來,隨著社會科技的高度發展,人與人的認識簡單速食又便利,年輕男女往往在識人未清之時,便墜入愛河,但是當面臨感情糾紛時卻不知如何應對,以致經常發生暴力相向情事,甚至釀成不幸事件發生。
桃園「張老師」表示,有「恐怖情人條款」之稱的《家庭暴力防治法》63條之1於2016年2月4日施行後,發現遭受暴力的多為女性,高達93%;其中,發生暴力的時間點最多是在分手時,佔了3成。恐怖情人有些特徵可以讓大家分辨,緊迫盯人,隨時掌控對方行蹤,過分干預、佔有或控制慾強,包括查看通訊軟體對話訊息或手機通話紀錄;經常性斥責伴侶或常以輕蔑態度看待人事物;有酗酒、吸毒習慣甚至對伴侶有肢體暴力及言語暴力;經常為情自傷行為或以自殺威脅、恐嚇、逼迫接受戀情;情緒反覆無常或容易失控、暴怒;易猜忌、疑心病重,甚至禁止伴侶與其他第三者有任何接觸。有時候在愛情中可能會讓人盲目,交往熱戀期容易忽略或太容易原諒伴侶的不當相處行為,反而漸漸掉入恐怖的邊緣,卻自嘲為「愛到卡慘死」。因此交往期間需提高警覺,如果發現恐怖情人的特徵,表示彼此不適合,導致相處上可能會出現很多負面情緒。
當自己真正面對恐怖情人時,該如何自我保護?桃園「張老師」建議,謹記三「不」原則,「不」接觸,絕不與對方單獨接觸,如需會面,應請親友陪同;「不」聯繫,莫因同情心持續連繫,避免對方濫用同情心要求見面;「不」激怒,與對方談話時,應避免言語與肢體上之挑釁。試著將目前感情狀況告知自己及對方親友,請求幫忙勸說開導,且留意對方發生傷人或傷己之危險行為。切記絕對不要隱忍,馬上尋求管道協助,桃園「張老師」提供免費服務專線1980(依舊幫您),如有遇到困擾會有專業的輔導人員協助您,一起建立成熟穩重的戀愛觀念,相愛就要懂得尊重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