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35歲郭姓男子,10多年前拿假的學生證向父母謊稱自己跳級念台大,之後又說要出國攻讀建築設計博士學位,甚至佯稱回台後擔任台大副教授一職,榨取父母提供其生活費及學費高達上千萬元。直到2017年郭男帶著外婆到戶政、地政事務所要求移轉名下房產及補發身分證件,引起郭父母疑心才東窗事發,法院最後認定郭男僅騙16萬多元,犯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罪,判處10月徒刑,可上訴。
據了解,郭男於2004年時就讀某私立科大,後向父母表示,自己受到老師極度讚賞與肯定,獲非常高的研究分數,可直接跳級到台大電機碩士班,甚至能當上最年輕的博士班學生,郭男還說要到加拿大攻讀室內設計及建築博士,回台後成為台大副教授、中研院研究員等,詐騙爸媽長達10多年時間。
郭男父母說,聽到自己兒子年紀輕輕竟可以跳級念台大,還要出國繼續念書,實在非常高興,所以郭男說要用錢當然給他,還去參加他的「台大畢業典禮」,根本不知道這一切都是騙局。直到2017年郭男要求高齡八旬的外婆將房產過戶給他才察覺有異,打電話詢問台大後才赫然發現,兒子學歷、資歷都是假的,他根本從來沒在那讀過書,因此心寒對兒子提告。
檢方指出,郭男坦承他有拿假台大學生證,騙父母說自己是台大生,但否認有拿取數百萬學費及出國念書之費用。他說,會以這種方式向父母拿錢,是因為從小就替家裡的宮廟主持辦事,但收入都歸母親帳戶,他只是想拿回自己應得的金額。
法院根據匯款紀錄,認定郭男2007年向父母佯稱念台大電機碩士、2009年赴國外攻讀,並花500元向不明人士購買1張台大碩士學生證,詐得16萬5000元,犯行明確,依詐欺取財罪、偽造文書罪,合併判處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父母稱詐取9百萬部分,因為父母雙方說詞不一,且缺乏證據,判郭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