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 星期五

報廢車輛未辦理手續 當心遭罰應納稅額2倍罰鍰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反映車輛已廢棄多年沒有使用,但為何每年仍收到牌照稅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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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雖已廢棄不用,但未辦理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會繼續課徵,應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示意圖:截自pexels

地稅局指出,車輛雖已廢棄不用,但未辦理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會繼續課徵,應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或將廢棄車輛交由環保單位認可的回收處理機關代為處理後,持廢棄機動車輛回收單及車輛牌照至監理機關辦理,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回收前一日。

地稅局提醒民眾,僅將車輛廢棄回收,卻未辦理報廢登記,若牌照不小心遭人移用,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處以全年度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車主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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