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派出所17日接獲民眾檢舉指稱,東興街某按摩館違反防疫停業規定私自營業,晚上9點左右,警方喬裝前往按摩館周遭埋伏蒐證,發現有女子下樓開門將2位男客(39歲陳男、27歲高男)帶上二樓,員警見時機成熟上前向他們表明身分並實施臨檢,當場查獲2名按摩小姐(越南新住民,49歲張女、42歲杜女),按摩小姐均否認停業期間有營業情形,並辯稱僅是帶領男客進入店內聊天,並無按摩等營業行為,但男客坦承的確有前往店內按摩消費,警方將檢附相關事證函請桃園市政府權責相關機關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中壢派出所呼籲,業者及民眾防疫期間應確實遵守相關規定,若場所未依規定停業者,也將依法開罰6萬至30萬元,若有惡性違規一律從重處分,必要時斷水斷電,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