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一名38歲周姓男子,4日上午經過民宅時,隨手竊取住家曬在門外的衣服及毛巾後從容離開,接著又跑進餐廳內偷走手機、米酒及冰箱內未烹煮的螃蟹,警方獲報後經調閱周邊監視器鎖定周姓男子涉有重嫌,循線將其逮捕,依法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警察分局大樹派出所所長謝青樺表示,4日上午先是接到民眾報案,曬在住家外面的衣物被偷走,警方立即加強周邊查緝,不久後又接到某餐廳報案,指稱有一名騎腳踏車的男子,偷溜進餐廳廚房竊取店內手機、米酒及冰箱內的螃蟹,經調閱監視器確認與早上偷衣服是同一人所為,員警和餐廳人員在周邊找尋,很快便在附近的土地公廟發現周男,並起獲所偷物品,周男被逮時承認自己有偷東西,並頻頻碎念,自己是因為找不到工作肚子餓了才會偷東西,既然被發現還回去就好啦,讓一旁餐廳業者聽後簡直氣炸了,員警當場將周男逮捕,依法移請桃園地偵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