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環保局宣導法令推陳出新,針對工商廠場所產生的事業廢棄物,應委託合格清理業者妥善清理,特別採用生動的「行動劇」形式,讓各業者加深印象,更瞭解法規內容。12月14日由環保局、觀音工業區廠商協進會,與行政院環保署,共同在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舉辦工業區內各事業單位辦理法令及清理實務宣導,現場湧進約250人參加。
環保局長沈志修表示,此次以「行動劇」宣導法令,不僅博得滿堂彩,也讓業者更易於明白法令規定。工廠生產過程中各類盛裝過化學藥劑或溶劑等原料的容器(一般稱為桶槽),在使用完畢後,應採取正確的委託處理,才能減少廢容器流向地下非法清洗工廠,避免損及河川或土壤。
環保局長沈志修表示,事業廢棄物的種類和性質皆相當複雜,不僅清理方式複雜,且涉及許多專業的環保法令及申報規定。為了讓工廠能清楚瞭解正確的清理方式及流向去處,環保局特別採用行動劇的形式,由事業廢棄物管理科的多位同仁親自登臺,粉墨登場擔綱演出,把以往照本宣科的法令宣導,改成生動活潑淺顯易懂的行動劇,就是要讓各事業單位更了解法規內容,並加深印象。
參加此次宣導會的多位業者表示,桃園市環保局推出創舉,以「行動劇」進行法令宣導,確實讓人耳目一新,居然能把生硬的法令規章,轉化為生動有趣的舞臺呈現,確實有助於業者瞭解法令的相關規定。
環保局再次呼籲,工廠等事業所產生的事業廢棄物,依法必須委託合格的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機構來清理,絕對不可委託非法業者;另外,委託清理時也必須善盡應注意之義務,否則也須負起連帶的清理責任,如涉及行政刑罰相關規定,得處以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環境為你我所共有,請各事業單位確實依照法令,共同珍惜美麗的桃花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