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三點,由交通部召集,包括華航公司資方、機師工會、勞動部、民航局與桃園市勞動局六方代表,在罷工行動展開後首次會談。針對機師工會所提出五項訴求中,最被關注的疲勞航班改善部分,機師工會原本所提出之訴求為包含執勤前報到準備與飛機降落後等相關工作時間的「Fight Duty Period(FDP,飛航執勤時間)八小時以上必須三人派遣,十二小時以上一律四人派遣」。
機師工會表示,華航資方堅持必須以Flight Time(FT,飛行時間,未包含執勤前報到準備與飛機降落後等相關工作時間)為決定派遣人數之基準,機師工會一度討論後第一度退步,同意改以FT為基準。並提出「FT 七小時以上三人派遣,十一小時以上四人派遣」之主張,遭到華航資方再度拒絕。在主持會議的交通部王國才次長說服下,機師工會經過第二輪的討論,再次考慮同意第二度的退讓,提出「FT 七小時以上,十二小時以上四人派遣」主張,只是,對於機師工會再次妥協後的主張,華航資方第二度拒絕,並堅持「FT 八小時以上三人派遣,十二小時以上四人派遣」與當前實際狀態幾乎沒有太大差異的立場。最後,王國才次長再次提議,第三度妥協後提出「FT七點五小時以上三人派遣,十二小時以上四人派遣」的提議。同樣遭到華航資方毫不考慮地拒絕。
機師工會指出,不解工會提出「FT七小時以上三人派遣」的主張,加上執勤前報到準備與飛機降落後等相關工作時間約莫二點五小時後,在完全沒有休息的情況下,已經連續工作高達九點五小時,連這樣的卑微的要求,華航資方都以增加成本考量斷然拒絕,在這樣的情況下,幾乎已無可能在協商會議中達到改善過勞處境的初衷。
由於僅在第一項疲勞航班改善的議題上,歷經機師工會代表與交通部次長所提議在內的三度退讓後,仍因華航資方拒絕,而無法達成任何共識。最終,機師工會協商代表於晚間約莫九點十分決定暫時退出協商,並對會員宣布罷工行動將持續。工會理解交通部積極促成罷工後首次協商的努力,然而工會對於已於協商過程中三度讓步華航資方卻仍強硬拒絕感到極度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