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8年全(上)期使用牌照稅開徵了,民眾若未收到稅單,可於108年3月27日零時起至108年5月2日23時止至四大便利超商(統一、全家、OK、萊爾富)多媒體事務機輸入「個人身分證字號或公司統一編號」及「車號」,不需要憑證驗證,只要單筆稅款2萬元以下,即可列印繳費單在超商櫃臺繳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使用此項服務,無須另行支付費用,繳稅後超商櫃臺會列印代收繳款證明交民眾收執。若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至官網參閱繳稅說明(www.tytax.gov.tw/便民服務/各項繳稅方式說明/便利商店繳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