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鄭文燦:居民權利最大補償、居住正義優先是處理徵收補償堅定的原則

桃園市長鄭文燦17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目前航空城計畫已進入實質開發的準備工作,第三跑道環評、土地徵收審定皆已順利通過,自6月下旬至8月下旬,市府將進行地上物拆遷補償協議價購作業。針對部分有心人士散布錯誤資訊,誤導民眾認為市府僅補償每坪拆遷費用8萬5,000元至9萬5,000元等,意圖煽動民眾情緒,對此,鄭文燦表示,除了補償拆遷費用,土地是另外配地,讓民眾足以重建,市府在處理居住正義問題上,比過往任何政府團隊都來得用心,並在每個問題環節進行細緻處理,「居民權利最大補償」及「居住正義優先」更是市府處理徵收補償一貫堅定原則,部分人士用錯誤資訊造成民眾恐慌是不必要的,應予以嚴正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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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權利最大補償」及「居住正義優先」更是市府處理徵收補償一貫堅定原則。圖:市府提供

鄭文燦指出,市府以「居住正義」、「補償最大化」、「特殊個案特殊處理」、「先建後遷」、「協助專案補照」等重要方針,落實地上物拆遷補償協議價購作業,務求每一個拆遷案都能周延考慮居民的安置權利,並在法規與預算容許的範圍內,盡可能極大化補償預算額度;此外,考量航空城計畫涉及拆遷面積大,當中必然有許多特殊個案,市府將權衡個案實際情形妥當處理。

鄭文燦澄清,市府除了針對建築物進行地上物拆遷補償,提供民眾重建建築物以外,並依據拆遷戶土地持分進行安置配地作業,最小配地面積可達100平方公尺。鄭文燦說,目前一般RC結構建築物發包金額約在每坪8萬元左右,以每坪8萬5,000元至9萬5,000元的拆遷補償金,應足以支應民眾後續的重建經費,至於土地分配方面,市府會盡量依照民眾選配安置街廓的區位,協助民眾配回合理的土地面積,並採取建地1坪換1坪、農地100坪換41坪的基本原則。

在落實「先建後遷」原則方面,鄭文燦說,針對必須提早拆遷區段,市府將研擬提前拆遷補償金,提供相關民眾提早拆遷的優惠補償措施,預計按照提前時間加發補償金,最高以20%為上限。如按照最高額度20%計算,磚造建築每坪補償經費將可超過10萬元、RC結構建築將達12萬元,這也是桃市截至目前為止所提出最高的補償金額。

鄭文燦提到,部分建築物可能是因為限禁建無法取得執照,或是過去機場興建等原因,曾面臨一次拆遷,現又進行二次拆遷,對此,市府將採取專案補照方式,由工務局、建管處、住宅處、地政局等有關單位,於每周一至周六,在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設置窗口,以最大程度提供補照程序相關協助。鄭市長也說,民眾只要具備土地權狀,以及建築師提供的相關證明,市府都發局及建管處將盡可能協助完成補照程序,協助民眾請領到合法建築物的補貼標準。

 
           

鄭文燦也說,目前大園區大海里約有500戶,其中有300多戶左右尚未取得建築執照,屬於可補照的範圍,市府團隊務必以同理心為出發點,透過補照或二次拆遷等方式進行認定,讓當地居民得到較大的補償,並請大園區公所充分了解市府政策,確立施行規則,讓當地居民權利最大化,保障居住正義。

鄭文燦提及,為妥善照顧拆遷戶權益,市府研議擴大二次拆遷的認定標準,除了針對違建提供重建價格的六折作為補償之外,另二次拆遷而無執照的建物以重建價格的九折作為補償,包括桃園國際機場興建時搬遷的建物,並納入沙崙油庫、國道二號等其他公共建設。至於土地位於限建、禁建範圍,因而無法取得建照的違建,或是部分土地為國有土地,無法順利取得土地產權同意等情形,皆可依實際情形妥適裁量,視為二度拆遷範圍。

鄭文燦說明,有關民航局希望能在110年度進行位在第三跑道範圍之地上物拆遷作業,包括安置區及優先產專區,這三部分將涉及先行搬遷問題,市府除了規劃提供10%到20%不等的搬遷費用以外,市府住宅處目前已完成本市3處安置住宅發包作業,俟地上物完成搬遷後,即可動工興建,請住宅處掌握進度;另外社會住宅部分,其中蘆竹1號、蘆竹2號將優先作為航空城安置戶的中繼住宅,待完成安置作業後,再轉型為社會住宅使用,也請都發局研議中路、八德等其他社會住宅納入中繼住宅的可行性,提供安置戶最大的協助。倘若涉及提早安置部分,住宅處也可透過包租代管方式,協助民眾尋覓適當的住所,務必使拆遷階段的陣痛期順利度過。桃園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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