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與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109年初獲報有盜伐集團流竄於宜蘭、花蓮、桃園及新竹等地公告禁止盜伐山區,盜伐珍貴樹種(牛樟、肖楠及檜木)牟利。經長期派員蒐證及跟監,發現該集團分別以翁姓及鄧姓為首,分工細膩,從盜伐國有林木、裁切至販售,一條龍式銷贓圖利,其中不少已被製成手工藝品販售,隨即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刑事警察大隊表示,歷經將近半年監控與蒐證,專案小組於109年2至3月間先行查獲以翁姓為首的盜伐集團成員5人,再於109年8月19日及20日向上溯源,與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林務局新竹管理處等單位,兵分多路分別在臺北市、桃園市中壢區及大溪區及復興區等地,同步執行搜索及拘提,查獲黃姓、李姓、王姓等6名犯嫌,起獲大批檜木及肖楠、牛樟成品及半成品及毒品等證物,林務局初估市值約新臺幣4百萬元左右,警詢後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森林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刑事警察大隊說明,雖然偵辦過程正逢防疫嚴峻期間,但專案小組從上游的盜伐份子、中游的收贓媒介業者,一直到下游的藝品店業者,「一條龍」式將該集團共11人緝捕到案,在各單位的通力合作下,順利將山老鼠一網打盡,實屬不易,也宣示維護美麗國土及山林環境的決心。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