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一名網友在臉書「桃園人桃園事.生活.分享.靠北.討論區」po文指稱,當天自己推著坐輪椅的父親,到中壢區中山路洽辦電信業務時,正巧碰上一台黑色轎車無視交通法規,直接將車違停在人行道斜坡上,網友覺得違停太過分了,於是向前要看看車內事否有人在,此時看到擋風玻璃上放有一張「議員助理停車證」,同時車內也並無駕駛或乘客,網友當下立即拍照檢舉,並在臉書po出「我檢舉我驕傲我為國家添燃料」、#難怪大家都想出來選議員等字眼。中壢警方獲悉後表示,將依現場違規事實認定依法處置,也呼籲駕駛人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觸法。
網友在臉書社團po文表示,10/7中午推著坐輪椅的父親,前往中壢區中山路的中華電信,準備處理取消門號相關事宜。在經過復興路時,一眼就看到人行道斜坡停著一輛黑色賓士轎車,該車停放位置同時還占據到斑馬線,讓來往行人必須繞過斑馬線行走。網友問了站在車旁的陌生人,該車是否為他所有,只見對方指了指車窗,網友赫然看到擋方玻璃上放置一張桃園縣議員助理停車證,讓他生氣直呼「原來議員助理這麼跩?可以危害市民安全?」
網友po文還說,當下有拍照傳訊息問警察朋友是否可以報警,但朋友卻回「有證不敢動」、「都是有關係的」, 還說「放證就是有用才放」。許多網友看到貼文後紛紛回應,「是不是死的不是自己家裡人所以無關緊要?」、「還貼著桃園"縣"議會?桃園升格為直轄市多久了,請還給路人路權。」
中壢派出所所長蘇宸鋒針對該貼文回應,對於網友在臉書po文中的違規情事,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警方同時將針對該路段加強取締違規停車,也會依現場事實認定依法處置,並呼籲汽車駕駛人停置車輛時,千萬不要貪圖一時方便觸法,不僅跟自己荷包過不去,也影響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