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一名26歲陳姓男子,昨(3)日晚上19時45分左右,和友人共騎一輛機車外出,他坐在後座卻未戴安全帽,桃園警察分局警備隊警員丁柏天巡邏時發現將其攔下,經查陳另因涉嫌洗錢防制法案件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中,全案依法解送歸案。
警方表示,陳男見到巡邏員警立即跳車,準備步行離開,員警將他攔下勸導,請他先去買安全帽再乘坐機車,並請他報身分證號查詢,卻意外發現他遭通緝身分,陳男緊張表示,自己並未收到通知,根本不知道自己被通緝,員警現場說明發布通緝的相關法律流程,並依法將他逮捕解送歸案。
陳男雖辯稱自己因未收到通知,不知已被通緝,還是因為未戴安全帽被警方查獲,真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桃園分局呼籲,涉訟應如期報到,刑罰也要配合執行,以免屢傳未到而遭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