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鍾姓男子昨(5)日下午16時許,駕駛遊覽車行經桃園市新屋區中華路與中山路口,卻突然拋錨,楊梅警分局獲報後趕到現場,由於當時接近下班尖峰時段,遊覽車動彈不得,恐造成交通壅塞,員警於是與熱心民眾合力將遊覽車推到路邊等待道路救援,及時排除障礙。
新屋分駐所表示,昨日下午接獲民眾報案稱有一部遊覽車在路上拋錨,員警立即趕往現場,發現遊覽車發動機故障無法啟動,由於現場是市區重要路口,且接近下班尖峰時段,為避免造成交通壅塞,員警立即指揮交通,並與熱心民眾合力將遊覽車推到路邊停靠即時排除障礙。
警方提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9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或事後不除去者,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呼籲用路人,行車前務必檢查車輛狀況,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發生故障時也應立即設法排除,架設告示或標誌,避免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