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民黨議員今(24)日質疑「中壢體育園區滯洪池工程」招標相關事宜,桃園市新工處表示,中壢體育園區基地位於黃屋庄溪上游,為一併解決既有淹水問題,擬擴大基地滯洪池蓄洪量設計,因滯洪池及抽水站量體龐大,為兼顧工程進度及民生需求,爰分標進行採購。且滯洪池並非僅只是挖一個洞而已,請議員尊重水利工程專業。
新工處說明,該案滯洪池工程滯洪量達7.69萬立方公尺,滯洪池寬度約79公尺,長度約237公尺,開挖深度達11公尺,採地下筏式基礎結構抗浮建造,工程規模較大,且因近年受疫情影響,導致缺工缺料及物價上漲等情形,招標預算金額皆符合市場行情及經濟效益。
有關議員質疑該案過半數評委是桃園市府官員,新工處指出,該案採最有利標公開招標方式辦理,是在符合投標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中,評選履約能力最佳之廠商,招標過程均依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完全合法、透明,目前工程尚屬等標階段未決標,符合資格之廠商均可投標,請參選人不要任意臆測決標結果。
新工處也提到,且評選委員是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規定,該委員會可由機關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之,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該案外聘專家、學者人數共5人,符合三分之一條件,皆具土木、水利專業。且其餘6人也並非局處首長,均為工程經驗豐富之機關現職人員,並由機關派兼或聘兼為評選委員,上開所述共計11人,皆符合法令規定遴選,這是全國一致的做法。「依照議員質疑的邏輯,如此全國所有政府機關就都是自己決定得標廠商嗎?」
新工處指出,該案主要配合正在開發中的「桃園市中壢運動公園區段徵收工程」,該區段徵收工程預計於112年竣工,為因應中壢體育園區及周邊黃屋庄溪部分河段排水需求,且避免開發區域淹水,因此辦理「中壢體育園區滯洪池工程」,以紓解當地黃屋庄區及其周邊排水之功能,工程預計於113年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