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分署表示,分署收案後先執行邱男之存款,惟並無所獲,通知其自行繳納亦置之不理,桃園分署再查出邱男名下有一間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故分署於20日「強力執行滯欠酒駕、毒駕罰鍰案件專案」當天,赴八德區該建物地址現場查封,執行人員到達現場,並未會晤邱男,執行人員以電話聯絡,邱男的哥哥允諾會儘速處理欠款。經執行人員再三叮嚀,邱男於22日一次繳清酒駕罰鍰9萬元及其他所有滯欠之款項,金額合計17萬1618元,解除房屋遭拍賣之危機。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如無法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