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行人穿越路口與轉向車流產生交織衝突情形,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率全國之先於111年11月起即針對部分行人穿越常與轉向車造成交織衝突之13 處路口實施行人綠燈提早開啟措施;後續除將持續挑選符合條件路口擴大實施外,針對近期全台發生多起路口轉彎車撞擊行人之肇事案件,亦已全面檢討全市路口人行穿越道設置合理性並予以適度退縮,以兼顧人車通行效率進而提升交通安全。
交通局局長張新福表示,桃園市因學校、交通場站或大型商業設施附近,行人穿越量較一般路口來得龐大,若採一般行車綠燈與行人綠燈同時亮啟方式運作時,常有行人與轉向車產生交織衝突情形,也因為同一時間行人與轉向車輛都要通過,對交通繁忙的路口來說,駕駛人要等好幾個紅燈才能通過。為此,交通局已於桃園市13處路口試辦行人綠燈早開時相,以達到人車分流之效果,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並提升路口紓解效率。
張新福說,近期國內部分縣市發生路口車輛行左、右轉彎時,撞擊行穿線之行人造成死傷肇事,主要是因為駕駛人於路口行轉彎動作時,常因行穿線距離路口過近,以致轉彎車輛尚未轉正,而受車體結構(如A柱)限制造成視距障礙。故交通局將全面檢視過於接近路口之行穿線予以退縮調整,並配合實施行人綠燈早開時相,以消弭駕駛人於路口轉彎之視距障礙,避免類似交通事故再次發生。另針對公車行駛安全的部分,交通局除要求客運公司確實教育駕駛「行經路口慢、看、停」,並重新檢討公車評鑑指標項目及配分,將有關行車安全的權重提高,年度評鑑結果亦作為營運虧損補貼依據,督促業者務必將行車安全落實在每一趟旅運服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