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公告建築物公安管理新制度,自今(112)年起12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應辦理公共安全申報,以確保災害發生時的逃生安全。
建管處表示,16層樓以上的集合住宅公安申報已行之多年,今年開始12層樓到15層樓的集合住宅亦納入申報範圍,大樓社區應委託專業機構或檢查人辦理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透過每3年1次的申報機制,檢視自己居住場所的安全,檢查項目包括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電梯等是否符合法規,以確保災害發生時的逃生安全。
建管處表示,12至15層樓的申報期間為1至3月,為協助這些社區完成公安申報並改善缺失,已研議將公安申報及改善費用納入公寓大廈修繕補助項目,社區管委會可以在申報或改善之後,向建管處申請補助費用。若有查詢專業機構或專業檢查人之需,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登載之認可專業人員或機構名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