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北向57.1公里處,日前(2日)14時40分左右許發生車禍,20餘歲黃姓駕駛一輛軍用大卡車行駛外側車道欲變換車道時,意外撞自小客車而肇事,所幸並無造成人員傷亡,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0,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釐清。
公路警察大隊務指揮中心於日前(2日)14時40分左右接獲通報,國道3號北向57.1公里處有事故,立即派遣所屬巡邏車前往處理,並聯繫交控中心通知事故處理小組前往,經查,由20餘歲黃姓駕駛之軍用大卡車行駛外側車道欲變換至輔助車道時,因變換車道不當擦撞行駛於輔助車道之自小客車而肇事。本件事故無人受傷且駕駛人無酒駕之情形,後續依規定調查處理。
公路警察大隊呼籲變換車道不當,為高速公路事故常見的肇事因素,除處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變換車道時應先使用方向燈提醒鄰車,確認後視鏡死角及安全間距,再開始變換,「國道行車不搶道,安全變換有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