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昨(8)日與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全台各地的不當拍鳥場所,桃園市龍潭區也被點名有業者非法經營籠拍場所。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成員以兩年時間加入全台由不同業者經營的不當拍鳥群組,蒐集業者私營各種鳥類籠拍、誘拍及巢拍等違法證據,其中不乏珍稀或保育鳥種。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業者的群組裡,不定期會公布各種可能涉及違法取得的鳥種,以誇張的噱頭話術招攬顧客前來拍攝,如「翡翠愛愛版,今日早上到中午2時共交配6次,眾鳥友爽拍」、「台灣藍鵲衝場洗澡…一次爽拍十種鳥種唯美澡堂」,甚至毫不避諱直接寫「提供多種保育猛禽拍攝,費用2000~8000」等,並留下場所座標和電話,供有意拍攝者私下預約,六個群組每群人數約200至700人不等。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籠拍」場內的鳥類來源,皆可能涉及非法獵捕、走私、不當圈養及騷擾虐待,造成鳥類傷亡,並帶來人畜共通疫病傳播的風險,當中更不乏保育鳥類。賞鳥、尋鳥、拍鳥是無數愛鳥人士的樂趣,然而隨著社群媒體發展,許多鳥類攝影人士將美麗「飛羽」或珍稀鳥類照片,做為在網路世界自我展演及炫耀的工具,藉此獲得大量按讚及關注,甚至販售照片獲利,許多攝影協會的競賽,更變本加厲助長此歪風。過去極需機運及長時間守候才得以拍攝到的美麗或珍稀鳥類照片,因部分不肖拍鳥人士的扭曲心態,演變成罔顧動物福利、生態保育、攝影倫理的不當拍鳥歪風。漠視無數鳥類因而被捕抓、走私、不當圈養及繁殖,並遭騷擾虐待、犧牲傷亡。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說明,籠拍是將鳥類帶進人造、室內環境裡,藉以招攬攝影愛好者入內拍攝,向拍攝者收取入場費、會費等。所有鳥類來源皆不明,業者一律聲稱是鳥自己飛進棚裡,或跟鳥店買的。若棚內有特殊鳥種,如稀有過境鳥或保育類,業者會另外收取一次性費用。場內會提供讓鳥客拍起來漂亮的木樁、樹枝等、誘引鳥現蹤的誘餌,鳥客亦可自備造景或誘餌。另提供客人代訂便當、茶水等服務。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共調查掌握全台六處籠拍場所,分別位於桃園龍潭、新竹北埔、新埔、台中外埔、南投魚池,每次入籠拍照收費從500到800元不等,視拍攝的鳥種珍稀程度或畫面特別程度而定,如拍保育類或翠鳥交配、育雛等收費較高,甚至還有會員制,一個月1000拍到飽,籠拍對鳥類及生態的傷害甚大。
經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近兩年的調查分析統計,被帶入籠拍場內的鳥種超過百種。除有外來寵物鳥,過境鳥、候鳥、迷鳥,甚至有不少保育類鳥種,及查官方資料並無合法引進的鳥種。可以說只要是某段時間大家在野外搶拍、超「夯」的迷鳥、過境鳥,不久後都會在各大雞場悄悄「降落」。研究會掌握至少有22種出現在籠拍場所,但屬台灣地區稀有、且沒有合法引進紀錄的過境鳥、候鳥、迷鳥。顯見籠拍場所高度涉嫌非法獵捕或走私禽鳥,讓台灣陷於禽流感等人畜共通疾病風險中,嚴重影響社會經濟、安全。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以稀有冬候鳥銅藍鶲為例指出,每次在台灣野外出現時,都吸引大批拍鳥人前往拍攝,但卻被發現「降落」在桃園供人拍攝。據研究會了解,銅藍鶲近年並無人為合法引進的紀錄,其來源可能涉及非法獵捕或走私。更令人驚訝的是,根據2020年鳥客在桃園拍攝的照片顯示,場內至少有三隻在台灣野外不曾出現的爪哇翡翠,而近年台灣亦無爪哇翡翠的合法引進紀錄,這表示這些鳥被走私入台的機率相當高。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有籠拍場所甚至抓保育類猛禽圈養,或提供付費誘拍貓頭鷹。桃園就有業者非法圈養了保育類短耳鴞與長耳鴞,付費2000元就可入內拍攝。從照片中可見負責人使用網具拉出籠內的短耳鴞,將其放入拍攝場景,並用手調整其站姿,甚至抓住一邊的翅膀不讓牠飛走。短耳鴞為了出來「見客」、「擺姿」歷經折磨,不僅看來精神委靡、左翅低垂顯已負傷,且因緊迫飽受驚嚇,不斷張嘴想要威嚇。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進一步提到,除了把貓頭鷹固定特定姿勢,限制行動造成嚴重的緊迫傷害外,還有業者將稀有迷鳥「琉球歌鴝」的初級飛羽拔除或剪除,限制其飛翔;將尚在育雛階段的翠鳥幼鳥從巢內挖出,擺在樹枝上「排排站」供拍,或將整窩鳥蛋及母鳥偷走帶進棚內,等蛋孵化出小鳥後,以拍「母鳥育雛」攬客拍照。在籠拍場內常見業者為了讓鳥客拍攝鳥衝水的畫面,在水中放誘餌。甚至為了讓客人可以拍到鳥展翅飛行的畫面,以突然走近、發出巨響或放鞭炮,讓牠們受到驚嚇而振翅飛起。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籠拍場所飼養鳥種眾多,但因每種鳥的棲息環境不同、習性、食性、需求都不同,根本無法滿足野鳥對空間及環境多樣性的需求。也未考量不同野鳥其原棲地的氣候,將高山鳥養在高溫的平地、將領域性強的鳥種混籠,鳥的天性需求受到嚴重漠視。籠拍場內許多鳥都有眼睛、翅膀受傷、羽毛凌亂、腳部禽掌炎或感染等問題,場主通常將鳥視為消耗品,不會帶鳥就醫,鳥死了就再抓再買,汰換率極高,種種惡劣行徑令人髮指。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指出,這些不當、惡劣的拍鳥行徑存在多年,不斷有鳥友們痛心疾首的呼籲保育主管機關及檢調重視,卻常遭漠視。以致業者更變本加厲,不僅籠拍場數增加,各種殘虐鳥類的行徑更是層出不窮。該研究會理事詹順貴也表示,這些違法行逕都有法可管,走私涉及違反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3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此外獵捕野生動物涉及野保法第17、18條;購買保育類鳥種涉及違反野保法第35條;未取得許可以野生動物營利則違反野保法第36條。至於籠拍場所不當飼養或騷擾、虐待、傷害鳥類,若是保育類則有野保法可管,一般類則可回歸動保法處置,只看主關機關要不要硬起來有所作為。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經觀察部分攝影學會公開於網站的作品,竟可看到翠鳥交配、須把翠鳥巢穴剖開才能拍到的育雛照,有些照片甚至漏了餡,出現鳥兒吃食麵包蟲、翠鳥衝水照但水面下出現圓形塑膠盤的照片,且育雛照的巢位明顯經過人為修剪、甚至是被移動過的人工巢位。更發現某攝影學會沙龍比賽的得獎者,其名字竟出現在新竹某籠拍場所紫嘯鶇育雛拍攝的預約名單中。雖然各攝影學會規定投稿比賽的作品,不得以違反動物習性、自然生態的方式拍攝,但根本沒有把關機制。
林淑芬要求行政部門與檢調單位,即刻根據動保團體提供的調查證據徹查取締,嚴格落實執法。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北市野鳥學會、桃園市野鳥學會、台灣野鳥保育協會也共同疾呼,請鳥友及攝影同好發起自律約束行動,任何拍鳥照片參賽及分享使用應加上「此圖非以不當手法拍攝」聲明。呼籲各大攝影學會應有審查把關機制,若出作品違反生態攝影倫理及危害動物保育與福利,應以重罰懲戒。所有不當拍攝鳥類行為,無論對象是保育類或一般類,都涉及騷擾虐待,應嚴加取締,遏止歪風。民眾也不要替任何不尊重自然生態與動物的攝影作品,按讚或分享,拒絕成為籠拍、巢拍、誘拍,以快門害鳥、殺鳥的共犯結構。
針對龍潭被踢爆有業者非法經營籠拍場所,桃園市農業局回應,該案已於110年12月會同保七總查緝,依照野保法第18條偵辦移送,目前近日司法程序中,後續不定期的去現場稽查,未發現經營籠拍情形,呼籲大家不要為了拍美麗的照片傷害野生動物行為,要顧及野生動物的生存權。市府查緝違反野保法取締工作,查獲案件積極依法處理,以遏止不當危害野生動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