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局於今(18)日13時30分許接獲通報,國道3號北向60公里處有事故,立即派遣所屬巡邏車前往處理,並聯繫交控中心通知事故處理小組前往,於事故上游CMS可變字幕提醒用路人注意前方路況及聯繫警察廣播電台加強宣導。
警方表示,由年約30餘歲王女駕駛自小客車行駛內側車道,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方車量,導致前方車輛再碰撞另一輛自小客車,本件事故無人受傷,於14時5分排除。所有駕駛人均無酒駕之情形,後續依規定調查處理。
警方呼籲,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見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處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呼籲駕駛人遵守速限,「保持安全距離,才能順利煞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