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時猛催油門,突然將前輪騰空而起,只以後輪著地行駛,表演俗稱的「翹孤輪」,很刺激又很帥?當心!這樣不但一點都不帥,且依法最重可處3萬6仟元罰鍰,一旦不慎失控「壘殘」或撞到其他人車而造成交通事故,很可能因此吃上公共危險或是過失傷害官司。
日前一名機車騎士行經桃園區春日路段時,因以「翹孤輪」的危險方式騎車被檢舉,桃園警分局仔細檢視檢舉影片,發現「翹孤輪」違規事證明確,依照規定告發,後續將郵寄違規舉發單給車主,一時耍帥行為將噴飛一大疊鈔票,實在得不償失。
桃園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林健祥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翹孤輪」於道路上行駛屬危險駕駛行為,最重可處新臺幣3萬6仟元罰鍰,及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另外也要加記違規點數。
桃園警分局呼籲,機車騎士勿以獨輪或放開雙手等危險駕駛行為行駛於道路上,稍一不慎即易釀成交通事故,甚至造成傷亡。相關罰則非常重,切勿以身試法。
9月1日至30日交通部執行「交通安全月」,桃園警方規劃在高發事故路口,執行取締違規勤務,針對「違規停車、車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讓、道路障礙、行人各項違規、酒駕、超速」等重點違規項目強力取締,以確保良好交通秩序,桃警呼籲大家共同響應「車輛慢看停 行人安全行」的交通安全口號,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