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路瘋傳一張「桃園市警察局巡邏機車」照片,並搭配1則多部機車未停讓行人的影片,稱警用機車車頭用最先進照相機錄影拍照開單、5秒開了15台機車未禮讓行人6000元紅單。對此,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澄清,此為假消息。照片中警用機車車頭上方為蜂鳴器、下方為行車紀錄器,僅供警方一般行車紀錄使用。
交警大隊也說明,影片中有一位路人站在行人穿越道,行經的機車均沒有停讓行人、直接通過,畫面並出現多張罰單截圖。警方查證,事發地點為台北市,且是由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檢舉開單,並非桃警用機車鏡頭開單。
警方提到,這則影片已經流傳一陣子了,不只桃警,台中、台南、台北市警察局也都出面澄清過,警方也十分無奈。且「機車」未停讓行人的罰鍰是1200元,非影片中寫的6000元,請民眾勿信網路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