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屬龍的曾姓男子,曾因酒後駕車被起訴《公共危險罪》卻始終沒報到,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日前在北市南港區執行路檢,攔停1部貨車,曾男自副駕下車後,謊報友人身分證字號應對。不過員警一看警用小電腦發現曾男長得跟照片根本不一樣,遂多問了曾男「年次」、「生肖」,曾男支支吾吾一時間腦袋當機無法回應,卻惱羞成怒咆哮「是不是看不起我?」
▲警方盤查過程。(翻攝畫面)
員警見曾男拒絕配合,決定將人帶回勤務處所查證真實身分。不知是不是「不見黃河心不死」,曾男上了警車後終於願意向警方吐實,表示自知遭通緝,警方一查曾男真實身分確實因違反《公共危險罪》遭發布通緝在案。曾男還向警方透露因自己小孩剛出生,若入獄服刑家裡無人能幫忙顧小孩,才會背誦友人證號,試圖蒙混過關。
▲曾男在隨警返回勤務處所途中才告知自己通緝犯身分。(翻攝畫面)
警方訊後將曾男解送桃園地檢署歸案,並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眾要守法守紀,不要心存僥倖,以為隨意亂報身分,便能逃得掉法律的制裁,逃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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