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一名越南籍37歲陳姓移工,昨(22)日17時50分許,騎乘機車行經大林路時,沿途搖搖晃晃,桃園警察分局大樹派出所警員王靖瀚巡邏經過發現,立前上前攔查,陳男先是假意配合,當員警以感測棒測試,發現他吹氣有酒精反應時,他立即拔腿就跑,經員警尾追不捨,終於將他控制,經測試酒測值為0.48MG/L,已觸犯公共危險罪,全案依法將他移請偵辦。
據悉,陳男發現自己吹氣後有酒精反應時,馬上拔腿狂奔,往一旁台鐵員工宿舍跑,員警立即呼叫支援同時在後尾隨,台鐵員工陳俊榮見狀上前協助追緝,合力將他控制,鐵路警察局桃園分駐所員警接獲通報後,迅速抵達現場支援,經了解,陳男早在5年前被通報失聯,平日裡在工地打零工維生,且會喝含酒精成分的飲料提神,絲毫不知道這樣會因此觸法。
桃園分局提醒,酒駕相關罰則加重,自112年6月30日起,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違規標準以上,必須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移置保管2年。此外,駕駛人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會將車輛當場拆卸車牌進行扣牌,車輛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但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
桃園分局也提到,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是提升用路人安全的關鍵,警方對於酒後駕車採取零容忍政策,將持續嚴正執法,提升防制交通事故成效。呼籲大家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並從源頭輔以「代客駕車」、「指定駕駛」等防範措施,不心存僥倖,共同營造良好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