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節即將來臨,各種化粧品促銷活動紛紛出現,近年民眾購買美粧產品管道多樣,因此如何從眾多的化粧品廣告中挑選出標示合格且適宜的產品是一個重要課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化粧品請遵守「停、看、聽」三大原則,詳閱化粧品外包裝標示完整性,辨別廣告詞句真實性,避免誤信誇大宣稱功效,以免花錢又傷身;另提醒化粧品廣告宣稱詞句如有誇大不實,已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於112年共查獲408件化粧品違規,其中廣告宣稱詞句誇大不實有370件違規,衛生局發現有業者為了提升消費者購買意願,時常會使用誇大聳動的詞句宣傳產品,如「消炎」、「消除皺紋」、「除黑抗皺去斑」、「促進膠原蛋白增生」、「瘦身減脂」、「激活受損肌膚再生」等誇大不實或涉醫療效能詞句,然而化粧品並無法在短時間內達到如醫美般的功效;另有38件違規是化粧品標示不完整或無中文標示,衛生局呼籲倘若購買使用標示不清或來源不明化粧品,恐有不良反應之疑慮,因此做為聰明的消費者,購買化粧品時務必記得要先「停」下來瞭解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相關規範,並仔細「看」產品外包裝是否有如品名、全成分、用途、用法及保存方法、淨重、容量或數量、批號、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使用注意事項、製造或輸入業者的名稱、地址及電話、原產地等完整的中文標示,勿「聽」信誇大不實或宣稱有醫療效能產品,買得細心才能用得安心。
另外衛生局也提醒業者,無論製造或輸入化粧品,應嚴格遵守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範,確保產品標示清晰明確,並於販售前依法完成登錄,另刊登化粧品廣告用詞亦不得涉及虛偽或誇大,以免違法受罰,衛生局將持續加強化粧品市場監管,以維護市民健康,相關資訊可參考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用藥安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