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去(112)年消費爭議申訴案件總共9458件,其中又以房屋832件高居第一,桃園市議會今(7)日進行法務局、原住民族行政局工作報告,國民黨團市議員質詢時,要求全力保障消費者各項應有權益,尤其消保官人數不足,造成處理案件過多,希望增加人數。
黨團副召集人梁為超表示,去年1月至12月消費爭議申訴案件計9458件,前5名分別為房屋832件、車輛761件、補習674件、線上遊戲672件、運輸526件。在六都當中,去年消費爭議桃園市件數第四高,依序為台北市22519件、新北市13635件、台中市9704件、桃園市9458件、高雄市6683件、台南市5517件。
梁為超進一步指出,桃園市房屋消費爭議832件高居第一,爭議原因為預售屋履約、成屋修繕、租屋押金返還、預售屋交易過程及租屋履約行為糾紛、廣告不實等,法務局應全力協助給予消費者保障。
議員舒翠玲提到,桃園消費5大爭議,房屋消費爭議件數最多,由於購屋金額龐大,有些民眾甚至花費一生積蓄,保障此類消費者權益更是重中之重,尤其房屋修繕部分爭議,經常延續多年官司,仍然沒有結果。舒翠玲建議,「預防勝於治療」,法務局在調解過程,將預售屋、修繕等相關消費爭議,以大數據分析,呈現多種樣態,分析研究提出具體方向,讓消費者在第一時間找到保障自己機制。
議員黃敬平表示,桃園市消保官人數及負責消費者申訴案件不成正比,台中市編制6名消保官,平均處理案件數為250.8件,桃園市僅設置5名消保官,平均每名消保官處理案件數為308.8件,桃園市消保官比台中市人少,年平均要負責處理的案件也比台中市足足多逾50件,桃園市消保官人數應再增加。法務局長賴彌鼎表示,今年今年下半年,現有2名編審,將抽調1人為消保官,消保官將從5人增加到6人。
議員楊朝偉關心原民微型保險,不希望一直流標,影響族人權益;議員黃婉如則質疑,臉書一頁式詐騙廣告,很多人受騙上當,為何不能下架;議員錢龍也說,外送員利用沒有成本交通工具公共自行車送餐,希望不要影響大眾使用權益;議員張碩芳關心房地產消費爭議,針對預售屋買賣契約爭議問題,建議加強消費宣導。
議員李柏坊、陳美梅、朱珍瑤、劉熒隆、林政賢、葉明月、陳韋曄、張桂綿、陳瑛、周玉琴、徐其萬、詹江村等人,也都針對原住民權益及解決相關消費爭議、調解業務提出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