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構友善家庭之就業環境,並協助婦女重返就業,桃園市政府與勞動部合作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提供就業獎勵津貼及雇主工時調整獎勵,促進雙方媒合,提升婦女經濟力。
勞動局表示,婦女再就業獎勵,提供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日以上之婦女申請參與,經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推介就業滿90日,全時工作月薪資達基本工資者,可領就業獎勵3萬元;部分工時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二分之一以上,可領1萬5000元。另若雇主配合有照顧家庭需求之婦女提供工時調整或部分工時工作,且僱用經推介之婦女每滿30日,每一職缺每月發給3000元獎勵,最多可領3萬6000元。
勞動局提到,想參與該計畫之民眾可向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提出申請,更多資訊歡迎洽詢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或就業職訓服務處03-332-2101分機8015。相關規定及申請表單可至就服處網站查詢及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