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推動病人權利自主法已逾5年,八德榮家今(30)日邀請臺北榮總桃園分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個案管理師,跟長輩分享如何在生命末期做自己醫療決定的主人。
個案管理師彭靖舒向長輩說明,現行病人自主法內容可由個案選擇接受安寧緩和醫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及不施行維生醫療等決定,簽署後當發生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或政府機關公告之疾病等5種狀況時,會啟動預立醫療決定,但是啟動時,必須經過二位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之醫師確診,並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二次照會確認。所以並不是一旦陷入昏迷就直接啟動預立醫療決定機制,請長輩們不用擔心。
彭靖舒當場詢問了長輩們,在生命末期是否想用人工方式延續生命,而不是針對疾病進行治療走完人生最後一程,大多長輩表達不希望再透過醫療的介入,延長生病的病程;但也有長輩表示想要讓小孩決定自己的醫療決策,因為不想讓小孩有遺憾,如果孩子還沒有準備好,他願意辛苦一點,延長生命,給孩子時間準備接受他的離開。
八德榮家主任酆世俊表示,提早思考自己未來要面對的醫療決策,無論對長輩或對他們的孩子都是正向的議題,希望長輩透過講座,能更清楚的知道當有一天面臨生命末期時,想要接受甚麼樣的醫療照顧,讓自己及家人更無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