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原住民族委員會各族聘用委員今(3)日在立法院聯合召開記者會,控訴立法委員鄭天財、高金素梅等人提出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霸凌、汙名化族群聘用委員。原民會聲明表示,「期盼原住民立法委員能以族人權益為念,停止組織法修正,切勿刪減組織員額。」
原民會指出,由於原住民族是多民族、多語言的多元文化社會,因此,自該會創設以來,即已設置各族聘用委員,作為各族聯繫管道,並依法辦理案件審查、事務聯繫、出席會議及參與活動等重要工作。現任聘用委員均具民族事務專業,但該會亦同意檢討推舉遴聘程序,進一步提高族群參與度及委員專業度。
原民會表示,聘用委員肩負重要工作,因此,前原住民立法委員瓦歷斯貝林、楊仁福、高揚昇、林春德等政壇先進,歷經兩次修法程序,才逐步健全族群委員體制,使其成為服務族人不可或缺的行政團隊成員;如今若輕易廢除,未來必然難以回復,嚴重減損服務族人的行政量能,並對族人權益造成難以回復之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