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原本國內採區域計畫法來進行土地利用與管理,導致土地規劃有些失序、體系不夠完整,因此《國土計畫法》實行有其必要,不過今(114)年1月20日已公布修正條文,《國土計畫法》再延後六年實施,2031年為上路期限;《國土計畫法》的延後實施,有何衝擊?房地產專家、中國文化大學土地資源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李家儂表示,對房地產市場供應預期將有影響,且房市供需失衡可能加劇、增加房價上漲壓力。
李家儂說,《國土計畫法》上路延期,土地管制規定不明確,導致土地買賣雙方對價格與用途的判斷出現分歧,交易量可能顯著減少;而開發商在不確定的情況下更傾向於觀望,推遲大型購地或開發計畫,也進一步影響市場活力。
該法延已也使部分地區的開發前景變得模糊,李家儂指出,可能導致該區域的土地價值下跌;此外,在市場需求未改變、但可供開發土地受限的情況下,部分熱門地段的土地可能因稀缺性而持續升值,土地價值的變化可能導致市場出現明顯的兩極化現象,加劇區域間的發展差距。
而李家儂更直言,《國土計畫法》的延期,更將對房地產市場供應產生影響,因土地管制政策不確定,可能阻礙新住宅項目供應,供需失衡加劇,房市供應短缺可能對房價形成上漲壓力,特別是在住宅需求高的都市核心區域。而土地管制的不確定性會影響投資決策,投資者可能減少對房地產市場的資本投入,投資減少可能影響整體地區經濟發展,長期不確定性可能降低國際投資者的興趣。
李家儂表示,土地管制模糊可能導致資源過度集中於某些開發成熟的地區,忽略欠發達地區的發展需求;資源分配不均可能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影響整體社會平衡發展。
頻繁更改或延遲實施土地管制政策更非好事,李家儂認為,可能讓公眾對政府規劃的穩定性產生懷疑,政策延遲可能被視為缺乏前瞻性規劃,影響公眾對政府的信心;而政策的反覆可能削弱土地管理政策的整體公信力,影響未來政策的執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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