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聯合稽查小組今(14)日會同建築管理處、經濟發展局、消防局、勞檢處等單位,針對百貨商場等人潮眾多場所進行聯合稽查,並特別督導美食街與施工範圍等用火用電區域加強消防安全設備與防火避難設施,讓市民消費更安心。
消防局指出,此次稽查對象有4家,發現部分場所未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依據《建築法》第91條規定,處以6萬元罰鍰。此外,現場有施工行為,未依《消防法》第13條規定送交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依規定對現場進行裁罰,處以10萬元罰鍰。聯合稽查小組已要求所有違規場所限期改善,並將持續進行追蹤檢查,確保改善措施落實。
消防局表示,此專案計畫將持續進行,期盼藉由專案推展,使場所業者落實營業中施工安全的責任與義務,更讓市府為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加強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