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4日 星期一

出錢蓋房「以子為起造人」 竟要繳契稅!父驚訝不解…官方回應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王先生打算出資蓋一棟新屋給兒子居住,因為聽說房屋過戶要繳納契稅,所以打算直接登記兒子為起造人,但向稅務人員洽詢後才驚訝得知,兒子仍須繳納贈與契稅。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說明,依契稅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納稅。此案例中,由父親出資興建房屋並以兒子名義登記為起造人,實質上即為父親贈與房屋給兒子,即使起造人自始都未變更,仍應於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申報繳納贈與契稅。
 
父親打算出資蓋新屋給兒子居住,打算直接登記兒子為起造人,但向稅務人員洽詢後才驚訝得知,兒子仍須繳納贈與契稅。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台中市第一次登記棟數爆大量,11月3,661戶,是歷年來最高。且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宅數部分,今年上半年就增加超過1.2萬宅。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臺南市財稅局提醒民眾,如果逾期申報,每逾3日,必須加徵應納稅額1%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1萬5,000元。又如有匿報或短報情事,經查獲者,除應補繳稅額外,還會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鍰。
 
此外,另一個實務案例是,張先生在自己土地上以妻子名義興建房屋,房子蓋好沒多久,就收到地方稅務局公文,提醒要申報繳納契稅,他很疑惑,配偶之間贈與財產應該免稅,為什麼要繳契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配偶間相互贈與財產不需課徵贈與稅,贈與土地也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房屋部分,契稅條例並無免稅規定,若房屋建造的費用都是自己出資,而最後卻登記為配偶所有,表示這是受贈的房屋,應該要申報繳納契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指出,張先生將自己出資的新房屋登記在配偶名下,而新房屋是由張先生與營造廠簽訂房屋興建合約,所有建材的購買及支付營造廠的資金等,也是由張先生支付,則該屋地移轉實質上是贈與行為。依據契稅條例第12條規定,房屋在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按照實質課稅原則,應在建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60天內,填具契稅申報書,連同相關證件,申報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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