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0)日受鋒面影響,桃園市下起強降雨,多處傳出積水災情,八德區桃德路與永福西街交叉路口上午有一名鄧姓工人於下水道涵管施工時遭湍急之水流沖走失聯,目前尚未尋獲。桃園市勞動檢查處至現場進行職災調查,初步調查結果認定事業單位未設置防止落水、溺水設施,也未就中央氣象署發布之豪雨特報調整工作內容、未設專責警戒人員,雇主涉違反職安法第6條,可處行政罰鍰3至30萬元罰鍰,勞檢處已立即對施工廠商做相關下水道作業停工處分。

勞檢處指出,工人於人孔內部從事下水道纜線檢查整理作業前,相關事業單位未設置防止勞工落水、溺水之設施,且未就豪雨特報相關訊息,評估下水道水勢並調整作業內容,亦未設置專責警戒人員,導致鄧姓工人作業期間遭湍急之水流沖走,事發後,相關單位刻正沿線搜索中,目前尚未尋獲失聯工人。

勞檢處呼籲,雇主讓勞工鄰近溝渠、水道、埤池、水庫、河川、湖潭、港灣、堤堰、海岸或其他水域場所作業時,應設置防止勞工落水之設施或使勞工著用救生衣,並應依作業環境、河川特性擬訂緊急應變計畫,內容應包括通報系統、撤離程序、救援程序,並訓練勞工使用各種逃生、救援器材等,避免發生勞工溺水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