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2月財政部公告調整舊制房屋交易所得稅,只要交易總價或單價,其中一項達到各縣市門檻,則被認定符合「豪宅稅」範圍。就有新北市屋主誤以為要繳納高額稅金,尋求解套方式,沒想到樓中樓物件,透過「建物分割」方式,不僅避開豪宅稅,還可多賺200萬元。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以新北市為例,財政部將舊制房屋交易所得稅總成交金額超過4000萬元,或是單坪價超過75萬元,被認定課徵「豪宅稅」,且由原來的18%調高至20%。

有屋主誤以為豪宅稅是「市價×20%=所得稅」,等於多賣出100萬元要多繳20萬元的房屋交易所得稅;但正確的計算方式為「市價×房屋現值/土地現值+房屋現值=所得額」,再併入綜合所得稅合併課稅。
他說,實際案例是的屋主持有1+2樓的樓中樓建物,建物坪數超過80坪,以每坪市價60萬元計算,總價約4800萬元,已達到豪宅稅的認定標準。而透過建築師將建物辦理使用執照變更後,建物登記一分為二,其中1樓賣2800萬元,2樓賣則2000萬元,等2間都沒有達到豪宅稅的認定標準。
鄭文在指出,除此之外,因為房屋面積變小,總價變低,相對單坪價可能拉高,可賣得更好價格,總價4800萬元的房屋,有可能為此創造出1樓3000萬元,2樓2000萬元的好價錢,無形中增加了200萬元的收益。
【小知識】何謂「建物分割」?可透過建築師辦理使用執照變更,再申請建物門牌號碼增編,取得另一個建物門牌號碼後,將案件送地政事務所測量課,轉載建物平面圖,最後在登記課完成建物分割,取回兩張建物權狀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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