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房屋稅2.0新制上路,民眾若想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應由「由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若未符合條件之人設籍,可能無法適用最優惠的自住稅率,和一般稅率至少差1倍以上。
苗栗縣稅務局舉例,假設房屋現值為100萬元,有下列3種情況:
●情況1
若是「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172萬2千元以下者(苗栗縣標準),設籍後會降稅,稅率從1.2%降為1%,即房屋稅從原1萬2千元降為1萬元,因為有設戶籍,稅額省了2,000元。
●情況2
假設在苗栗縣有2戶自住房屋(同縣市甲屋、乙屋),若兩屋都有設籍,則今年房屋稅額不變;若都沒設籍,稅率將從原來1.2%增為3.2%,房屋稅從每戶1萬2千元增加為3萬2千元,總稅額共增加4萬元;若僅甲屋設籍,其稅額不變,但未設籍的乙屋房屋稅率從1.2%增為2.6%,即其房屋稅從原1萬2千元增加為2萬6千元。
●情況3
假設在苗栗與台中各有1戶自住房屋(跨縣市甲屋、乙屋),若兩屋都有設籍,則今年稅額不變;若都沒設籍,稅率將從1.2%增加為3.2%,房屋稅從每戶1萬2千元增加為3萬2千元,總稅額共增加4萬元;若僅苗栗的甲屋設籍,其稅額不變,但未設籍的台中乙屋房屋稅率從1.2%增為3.2%(六都與非六都稅率不同),即其房屋稅從原1萬2千元增加為3萬2千元。
稅務局表示,民眾已陸續收到今年房屋稅單,如未及設籍且符合自住房屋其他要件者,請於6月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並向稅務局提出申請以重新核發稅單。
稅務局也提醒,為適用自住房屋稅率欲辦理戶籍遷移前,應考量是否會連動影響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使用牌照稅身障車輛免稅,或領取政府其他補助金等規定之適用,審慎評估選擇最有利之方式處理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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