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觀音區一名48歲的楊姓男子,24日晚間20時許與友人在小吃店喝酒後開車回家,行經建國路時撞上路邊的行人23歲劉姓男子,並沿路拖行1.5公里,後方騎士見狀按鳴喇叭將楊男攔下並報警,大園警分局到場協助將傷者送醫,而楊男酒測值高達0.99,全案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嫌送辦。

警方說明,遭撞行人劉男於24日與友人在建國路上的餐廳吃飯,結束後在店門口要離開時,被後方楊男駕駛之自小客車撞上,友人在後方大喊但駕駛都沒有停下,劉男被拖行約1.5公里,途中後方的熱心騎士見狀沿路按鳴喇叭示意,最後在成功路一段上的超商前將肇事車輛攔下並報警。

草漯派出所員警獲報立即到場協助將傷者送醫,而肇事的楊姓男子渾身酒氣、走路不穩,明顯酒醉狀態,警方對他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99毫克,詢後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警方強調,取締酒駕絕不手軟,呼籲駕駛們切勿存僥倖心理,喝酒後千萬別上路,應請親友接送或是搭乘計程車,警方持續加強取締酒駕,也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危害自己與他人的交通安全。
※桃園電子報提醒您,喝酒不開車,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