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將於本(7)月22日施行,為國內首部揭弊保護專法,對於揭弊者的保護及檢察機關相關業務影響甚深,為因應新法的施行及落實揭弊者的保護,桃園地檢署於今(18)日由檢察長戴文亮主持,召集主任檢察官及相關科室主管、人員舉辦「因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會議」。

桃檢表示,此次會議中共同研商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所規範之揭弊者、被揭弊者身分、弊案之定義、適用範圍及保護措施等相關規定,並依法務部所頒布各級檢察機關受理公益揭弊者案件參考措施及臺灣高等檢察署提供之指引,循桃檢受理案件流程,逐一審視調整相關措施及設備,讓檢察官及相關行政科室有所依循,受理揭弊案件更為周延。與會人員亦對於職務執行如何調整以因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提出相關問題,發言踴躍討論熱烈,顯現桃檢對於該法之施行已做好充分準備。
最後,戴文亮指示全署人員應多多詳讀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利用法務部所建置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專區,熟悉該法規定,且由政風室擔任專責單位,相關科室建置例稿、文件及專用印章,持續舉辦教育訓練,並於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施行後滾動檢討,設立因應群組即時反應,務求遵守該法相關規範並落實保護揭弊者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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