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我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於民國84年6月28日公布施行,今年屆滿30周年;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表示,這部法規對於提升台灣的居住品質、保障住戶權益乃至促進城市治理、社區營造、安全韌性等眾多面向,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發揮積極作用,這部法規是台灣公寓大廈管理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未來持續發展的基礎。隨著社會的變遷,公寓大廈管理已經是城市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我們期待「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能夠不斷完善,為台灣的居住環境品質帶來更大的提升,而今(2025)年7月26日將舉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0週年論壇」,匯聚立法者、司法實務者、社區工作者、學術研究者及住戶代表…等,期盼匯集各方意見與建議,讓該法規更加健全。
郭紀子說,依據條例,公寓大廈自治組織為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經過30年發展到如今,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在公寓大廈中扮演著越來越至關重要的角色,不僅維護公共環境與清潔、建築物及設施修繕與更新、管理社區財務、制定與執行社區規約、處理住戶糾紛、提升社區安全,甚至可以影響社區住戶的價值觀、意識型態。
全國已累計近6萬個社區依法成立管理組織,郭紀子指出,以桃園市為例,截至113年12月31日,全市約234萬人口,公寓大廈成立組織報備數為7,736個(桃園市建築管理處統計),其所涵蓋的人口量超過200萬,接近9成市民居住在公寓大廈裡。而且,公寓大廈住戶集中不分散,容易動員,對公共事務關心,其意見與選擇往往能影響周圍親友。
郭紀子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應有的關鍵精進作為,首先,當務之急,應盡快精進法規內容。隨著社會變遷,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有很多內容需要完善,應持續檢討修正,以符合實際需求。各界對條例修正有許多期許、建議,等待已久,例如改善公寓大廈長期修繕基金及管理費收取與運用、減少使用干擾與糾紛、強化共用部分移交機制、減少二次施工、避免管理組織空窗、健全管理組織運作體制、解決電動車充電樁安裝衝突、取消「禁寵令」、外牆墜落物防治及提升規約品質等等問題,有檢討修正的必要,應盡快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
其次,建構橫向溝通平台,強化管理組織實務能力;除了法規,實務操作也很重要,郭紀子建議,政府應加強支持,鼓勵建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橫向溝通交流平台,加強宣導、培訓、交流,提升管理委員會的專業能力,應實質鼓勵、支持民間團體辦理相關業務,例如,可以安排修繕補助計畫與管委會教育訓練計畫的結合,對於參與教育訓練的公寓大廈給予修繕補助機會,以激勵其學習動機。又如,台北市公寓大廈管理協會已經成立,試圖把分散、獨立、封閉的各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組織起來,將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再組織,完善城市治理中的社區自治體系,這是加強社區自治的有益探索,應該支持其發展,成為公私協力推動城市基層建設的典範。
此外,政府負責公寓大廈管理相關業務的公寓大廈專責機構,人力不足、經費不足,法令強制力不足,缺人、缺錢、缺權的「三缺」問題亟待解決。郭紀子說,從一些公寓大廈來看,尤其是小型社區與老舊社區,管委會難選,大家不願當,管理費、公共基金收繳不足,經費短缺,無力聘請專業的物業管理人員,住戶對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修繕所需專業能力不足,缺人、缺錢、缺專業的「三缺」問題導致管理事務難以有效執行,不僅嚴重影響公寓大廈自身居住品質,也對整個城市產生嚴重外溢效應、外部化負面影響。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制度創新、法規支持、政府重視與公私協力。
郭紀子表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頒布施行30周年,是議題,也是機會,公寓大廈已成為城市的基本單元,不應被忽略,各地方首長、民意代表,應該要認知到公寓大廈管理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居民的生活品質、城市發展、社會安定及社區和諧,必須高度重視公寓大廈管理,才能建設更美好、宜居的城市。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30周年之際,,期許未來,民意代表、政府、民間團體、社區、住戶攜手合作,共同創造法規健全、安全、和諧、美化、多元參與、精細化管理、創新管理的公寓大廈新境界,提升台灣的居住品質,提升城市治理水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0週年論壇」匯聚立法者、司法實務者、社區工作者、學術研究者及住戶代表等,從多元視角檢視條例的實踐經驗與時代侷限,共築下一世代社區治理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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