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0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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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預售「沒完工就往生」遺產稅怎報?專家:拚到成屋才能節稅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近來預售屋交易市場熱絡,但簽定預售屋買賣契約後,到房屋興建完工交屋的工期長達3至4年,而交屋前承買人若不幸過世,被繼承人的已付房地價款,仍須申報「債權」併入遺產。若想要節遺產稅,拚到成屋有銀行貸款時,因屬未清償債務,就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
 
高雄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生前與建商簽定「不動產預定買賣契約書」,在房屋興建完成前死亡,其死亡當時所遺留的財產,是未來請求不動產過戶的「權利」,並非房屋、土地之所有權,應以截至被繼承人死亡日累計已付價款,計算該債權價額,併入遺產課稅。
 
買預售屋還沒交屋就往生,已付房地價款,仍須申報「債權」併入遺產。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交屋、工地。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113年1月間與建商簽訂房地預定買賣契約書,購買某建案12樓房屋及地下室1個停車位,契約約定房地買賣總價為1820萬元,預計在116年底完工交屋。
 
但甲君不幸於113年4月過世,經依繼承人提供房地預定買賣契約書、支付各期房地價款之統一發票及匯款單等資料,計算截至被繼承人甲君死亡日,已支付建商的各期房地價款合計330萬元,因此應併入遺產總額的「債權」為330萬元。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這是要提醒被繼承人生前如果有買預售屋,繼承人就必須申報債權併入遺產總額,小心漏報被查到就必須補稅,至於節稅層面,預售屋如果順利交屋、有銀行貸款,才是真的有節稅利基。
 
鄭文在說明,被繼承人死亡以前還沒有清償的債務,如果具有確實的債務證明文件,是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加上成屋後,不動產是以公告現值計算遺產總額,另外,假設總價1820萬元、銀行貸款7成共計1274萬元,這部分就是未清償債務,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這對於一定的資產族群是可運用的節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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