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觀音區25日上午11時許發生行車糾紛,一名許姓男子騎機車載著孩子,行經福祥街與長興路口時,因與大貨車司機發生爭執,楊姓大貨車駕駛竟下車徒手攻擊,導致許男手臂受傷,後座的孩子也在嚇得大哭。許男事後也向大園警分局報案,警方隨即通知楊姓駕駛到案說明,並依法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許男於25日上午11時許,騎車行經觀音區福祥街與長興路口時,與大貨車發生行車糾紛,大貨車楊姓駕駛下車徒手攻擊許男,導致許男左手臂挫傷。許男事後至派出所報案,警方依規定受理並已通知楊姓駕駛到案說明,依傷害罪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許男妻子也在臉書說明事發經過,當時因遭該大貨車逼車,先生按喇叭時有跟對方說「到底在開什麼」,機車上還有載小孩很危險。結果駕駛人就衝上來打了頭跟手肘,因為真的看女兒哭慘、先生被打慌到想哭,沒來得及報警,事後才備案做筆錄。
警方指出,大貨車駕駛任意於車道中暫停之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處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人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避免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