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觀光產業發展 入住桃園市合法旅宿贈送旅遊消費券一千元

by 記者劉筱寧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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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繼交通部觀光局暖冬方案補助旅宿業者後,刺激民眾旅遊意願,除希望旅宿業之外,也能帶動整體觀光產業的全面發展,行銷桃園市特色觀光工廠及歷年來嚴選之桃園好禮、桃園好店,推出旅遊加值方案,民眾只要於平日(周日至周四)住桃園一晚,即送旅遊消費券一千元,可用於小烏來天空步道門票、金牌好店、好禮、觀光工廠等,初期規劃1萬間住房,再視需求加碼。

推動觀光產業發展   入住桃園市合法旅宿贈送旅遊消費券一千元

推動觀光產業發展 入住桃園市合法旅宿贈送旅遊消費券一千元

桃園觀旅局長楊勝評表示,民眾只要於平日入住桃園市合法旅宿,就有機會獲得千元「旅遊消費券」,每房限領一本每張面額100元、共10張的旅遊消費券,內容包括小烏來門票(價值100元)、好店消費(300元)、好禮消費(300元)及觀光工廠(300元),遊客憑券至限定店家即可折抵消費。

千元旅遊消費券預計於3/01開始發放,消費券效期為3/01至5/31止,為擴大在地消費效益,消費券使用不分平假日,觀旅局與經發局目前正在整合參與本活動之旅宿、觀光工廠、好禮、好店業者,預計農曆年後發布參與之觀光業者及活動細節,將於市府網站及觀光導覽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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