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1日 星期三

消滅惡房東!6/1三大租屋新制上路,違者可罰30萬

為了消滅惡房東,今年6月1日起租屋新制將上路,行政院長蘇貞昌30日透過臉書發文表示,為了讓國人租屋更有保障,政府對租賃房屋正式規定:1.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2.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3.電費不得超收;違者最高可罰30萬。

違者最高可罰30萬。圖:取自蘇貞昌臉書

6月1日上路的「住宅轉租新制」,明訂押金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之總額」;此外電費計算基礎不得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至於修繕責任部分,房屋或附屬設備損壞時原則上由包租業負責修繕,惟損壞係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所造成時,包租業不負修繕義務。

 
           

至於提前終止租約部分,新制明定應於「至少一個月前」通知他方,否則應賠償他方最高「一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各項新制可於「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查閱,一旦遇到租約內容與規定不合者,可請求包租業修改或拒絕簽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蘇貞昌特別強調,鄉親家裏若有在租屋的子弟,請多多分享,告訴他們這則好消息,讓大家出外打拚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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