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6日 星期一

台灣還在20歲?馬來西亞修憲成為第209個投票年齡18歲的國家

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昨日通過聯邦憲法修正案,以211張同意票通過投票年齡下修的修正。將投票年齡、參選年齡由21歲降至18歲,締造馬來西亞新歷史,馬來西亞也成為第209個投票年齡為18歲的國家,這次出席之委員並無反對票,實屬罕見,下議院修正案通過後仍需送上議院通過。

 
           

而台灣在去年修正《公民投票法》,將公投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不過《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導致18歲至20歲的青年,無法領取選舉票,只能領取公投票。此外,本次馬來西亞修憲將參選年齡下修至18歲,而臺灣則對不同公職人員選舉設下不同的年齡門檻,對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產生極大限制。過去國內有諸多團體、立委提出修憲案,無奈該案始終未能在議事堂上被表決或討論,牽涉原因眾多,其中國家修憲的門檻高,也常成為挑戰。馬來西亞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後,該國將成為全世界第209個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以下的國家。據英國經濟學人智庫(EIU)報告,在全世界76個「完全民主」或「部分民主」的國家當中,僅剩下臺灣、新加坡和突尼西亞,投票年齡仍維持在20歲以上。(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TYAD 資訊)

 
           

台灣在世界上民主發展備受肯定,言論自由、婚姻自由等都位居世界前端,唯青年公共參與,受限於過去憲法的規章,且修改不易,朝野爭吵多年仍無通過之期,使18歲至20歲的青年位處尷尬的區間,無法享有完整的參與權,台灣仍有不少進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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