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隔離列管男子違規外出 遭警移送從重裁罰

by 桃園電子報編輯部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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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隔離列管男子違規外出 遭警移送從重裁罰。圖:警方提供

4日中壢警分局仁愛派出所1名居家檢疫列管對象,於12時許逕自違反隔離規定離家訪友,警方接獲通報立即要求該民即刻返回隔離住所,同日16時許該民眾已返家隔離。此為全國首例違反隔離列管案件,警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送交衛生局從重裁罰。桃園市長鄭文燦於5日上午市政會議中裁示,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從嚴處罰。警方呼籲,目前為防疫非常時期,應遵守相關規定,如違反居家隔離及檢疫規定者,最高可從嚴懲處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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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隔離列管男子違規外出 遭警移送從重裁罰。圖:警方提供

桃園市政府中壢警分局仁愛派出所於2月4日15時54分接獲防疫中心訊息通報,轄區1名39歲黃姓居家檢疫民眾之防疫手機,疑似於11時19分出現訊號異常,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至列管黃姓民眾住所查看,經查黃民確實於中午12時38分逕自離家無誤,警方立即要求黃民即刻返回隔離住所,並調閱大樓監視器追查行蹤,黃民已於同日16時39分返家。

警方表示,目前以智慧型手機建構「居家隔離」防疫追蹤系統,如「居家隔離」列管人員逕自離家,手機將發報訊息異常。任何違反居家隔離行為,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規定,「對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違者可處1萬元至15萬元不等罰鍰;另依第43條、第67條規定,「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於機關的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如果有拒絕、規避或妨礙。」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惟「居家隔離」防疫追蹤系統經實際運行尚有誤報及遲報問題,誤報部分警方可到場確認排除,惟遲報部分將透過市警局向NCC反映排除技術障礙。

中壢警方補充,黃男因1月時有至武漢,而實施居家檢疫,目前健康狀況良好並無發病癥狀,其訪視之友人尚無需要施行居家隔離。此外,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不同,後者風險程度較輕微。而防疫手機運作方式為透過通訊軟體定位,並要求保持通話暢通、配合視訊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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