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造謠可處3年徒刑罰金300萬元 切勿以身試法

by 記者諶志明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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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網路出現偽造桃園市政府公文,聲稱將於109年2月29日實施封城管制疫情之不實訊息,經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抽絲剝繭追查下,發現該假訊息IP位址係來自於境外(大陸),透過臉書人頭帳號「張湘」偽裝成本國用戶,至網路社群及新聞媒體臉書專頁進行散布,致使民眾信以為真,進而轉傳至個人臉書等社群軟體。

有心人利用境外IP散布假訊息,桃市刑大即時查明真相。圖:警方提供

有心人利用境外IP散布假訊息,桃市刑大即時查明真相。圖:警方提供


桃市刑大特別呼籲民眾,發現與新冠肺炎有關之防疫措施及政策,應以權責單位所公告之內容為準,尚未確認訊息真偽前,切勿轉傳、轉發,若散布與新冠肺炎有關之不實訊息,恐觸犯我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受訪人: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副大隊長鄧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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